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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召开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案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08-0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黄明超)8月4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该院审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案件情况。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以及县广播电视台、宣传部、公安局、交警大队、检察院、司法局及社区代表等。

  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俊荣通报:近年来,随着各种车辆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不断发生,人数增幅明显,刑事交通肇事及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危险驾驶罪,两类案件上升趋势尤为明显,两罪已经成为仅次于故意伤害、盗窃案件的多发性案件类型,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2013年至2015年4月,该院共受理交通肇事案件14件,已结14件,其中2013年审结 4 件4 人,2014年审结 6件6 人,2015年审结 4 件4 人,已结案件中,判处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8件8人,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1件1人,均予以缓刑。判处拘役5件5人,其中适用缓刑3件3人。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21件,其中2013年审理危险驾驶罪5件5人,其中4件4人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1件1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2014年审理危险驾驶罪共计11件11人,其中2件2人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4件4人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1件1人判处拘役六个月,缓1年;2件2人判处拘役二个月,1件1人判处拘役3个月;1件1人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五个月。2015年4月至今审理危险驾驶罪5件5人,其中1件1人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 1件1人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3件3人被判处拘役2个月。以上案件均并处罚金。

  综合案件审理发现的情况,该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丽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并从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呼吁社会公众务必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深刻认识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的严重危害性,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限驾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有效预防和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悉,此次新闻发布会是布尔津法院首次召开,此举旨在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和网络平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法院工作,使法院、法官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从而增强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使公众更加了解法院、支持法院、相信法院,对促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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