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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人民法院四项措施提升执行和解率

发布时间:2015-07-2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张丹)今年以来,叶城县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中,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各种力量,把握多种机会,加大对执行案件的协调力度,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有效地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领导督办促和解。对一些重大疑难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及“钉子案”、“骨头案”,院领导亲自督办,其他领导分片包案,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协调,对当事人多角度,多方面进行思想疏导,尽最大努力促进执行和解。

  二是刚柔并济促和解。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采取查封、冻结、扣押财产、公开曝光、拘留等措施,对其形成心理压力,然后再对其进行细心劝解,刚柔相济,促使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力与执行人员感召的作用下,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三是换位思考促和解。对于离婚、抚养、赡养、相邻纠纷等人身属性较强、强制执行措施不能或不便于适用的案件,运用换位思考的方法,劝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以达到双方互相理解,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者进行和解的目的。

  四是执行网络作用促和解。积极发动相关部门以及民间组织的力量,共同配合法院给被执行人做思想教育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人员熟悉被执行人情况的优势,推动执行和解工作,从而保证执行和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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