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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7-0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段新禄)伽师县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不断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及拓宽人民陪审员参审覆盖范围,通过深入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让他们积极参与到案件审理当中,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公正化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是对审判工作最直接的监督,有助于消除当事人对法官的不信任和抵触情绪,也使得法官在案件处理上更加审慎,从而使案件处理结果更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贴近百姓,特别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方面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当事人听得进、信得过的独特优势,有效发挥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承办法官共同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矛盾适时进行思想疏导和说服教育。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成功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今年1-6月,该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陪审率达到100%,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428件,参与刑事审理案件数的412件;参与陪审的民商事案件15件。有效提升了法院审判工作的质效,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同感和司法权威的公信力。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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