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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车祸,受伤又被拘

发布时间:2021-03-0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制讯 近日,博白县公安局依法刑拘了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的龙某飞!

  2021年1月27日,博白县大垌镇人龙某飞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醉酒状态下驾驶套挂旧电动车牌的电动两轮摩托车,于当日1时19分行驶至博白县城三和幸福里小区38栋路段会车时,其所驾驶的车辆与相对方向驶来由唐某某驾驶并搭载当事人宋某某的玉林W7H##号电动车相碰撞,造成龙某飞、唐某某、宋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玉林市国泰司法鉴定所检测,龙某飞血液中检测出酒精含量为262.73mg/100mL,远超出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为此,根据犯罪嫌疑人龙某飞的供述及相关证据,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龙某飞实施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虽是老话,但还是要谨记,敬畏规则,敬畏法纪!此外,广大群众购买新车时要到正规的门店购买,购买新车后请及时到交警大队车管所登记上牌,不要抱侥幸心理套用旧的电动车牌照,一经查处必将依法严惩。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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