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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无牌三轮车飞奔 男子被判拘役五个月

发布时间:2021-01-2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制讯(关平康)吉林红石林区男子酒后驾驶无牌机动三轮车在公路上飞速行驶,最终被抓获。近日,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审结一起醉驾案,以被告人吴某国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0年12月21日下午,吴某国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三轮车,在吉林省红石林业局东兴干线上自西向东飞速行驶,至清茶馆村时,被红石森林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拦下,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便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为394.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国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到案后,被告人吴某国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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