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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案件限消令持续发力 被执行人主动请求恢复执行

发布时间:2020-12-2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加依娜尔)虽然案件进入‘终本’程序,但并不代表执行终止执行。近日,木垒县人民法院恢复执行一起终本案件,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11月,原告陈某与被告阿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该院调解被告应给付原告欠款1070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阿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陈某一时也提供不了阿某的财产线索,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后征求陈某同意,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同时执行法官提醒陈某如果发现阿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可以恢复执行。

  案件“终本”之后,对被执行人阿某发出的限制消费令继续有效。一年多时间过去,迫于限制高消费措施和银行账户冻结给生活工作带来的诸多不便,被执行人阿某主动联系申请人陈某协商还款事宜并到法院将案件恢复执行程序后,阿某将剩余的6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履行,案件顺利执结。

  案件终本并不意味着执行案件和执行措施的终结,法院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终本案件即可恢复继续执行。在此,执行法官告诫各位失信被执行人要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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