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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枫桥经验” 入户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0-12-1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梁丹)呼图壁县人民法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现场办案,就地化解矛盾,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和赞誉。2020年12月,该院受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之一的闫某已95岁高龄,且行动不便,严寒季节出行难度较大。在征求其他当事人意见后,决定前往被告闫某家中现场审理案件。

  12月10日,原告黄某与被告闫某、闫小某继承权纠纷一案在被告闫某家中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本着妥善处理家事矛盾和弥合受损人际关系的原则,注重释法明理,公正公平进行审理。针对原告诉讼请求及被告答辩意见,法官详细讲解了继承纠纷相关法律规定,对继承法律关系涉及的法律适用、证据认定、举证责任分配、法律后果等问题进行释明,从亲情和家庭等方面进行疏导调解。被告闫某和闫小某考虑到亲情和养育之恩等因素,当庭表示放弃对诉争房产和银行存款的继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至此,一起家庭纠纷在法官的释法析理中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也因法官细心体察出行困难和悉心调和家庭矛盾而备受感动。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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