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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严格落实“三制”完善考勤 切实把纪律挺起来

发布时间:2016-06-0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孙维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加强法院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确保以良好的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的秩序,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是实行上下班 “指纹识别”签到(签退)制。夏季: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签到时间:上午为9:00-9:25,下午为15:30-15:55, 签退时间:上午为13:30-:14:00,下午为20:00-20:30;冬季:十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签到时间:上午为9:30-9:55,下午为15:00-15:25, 签退时间:上午为14:00-14:30,下午为19:30-20:0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由政工科每月公布一次考勤签到情况,并将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相挂钩。

  二是实行“请假网上审批”规范制。请假人员必须通过无纸化办公系统进行请假,一般干部外出执行公务、节假日离开县内的,一天以内,须经庭室领导同意和分管院领导批准,并报政工科备案;一天以上的经庭室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院主要领导审批,并报政工科备案。

  副科级以上干部离开县内外出的,一律报院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县委分管领导批准,送县委组织部门备案,并按照要求按时到县委组织部和院政工科销假。未请假或未经领导批准而不上班或离开县内者按旷工处理。

  请病假全年累计达60天,事假全年累计达15天(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的节假日),不得拿当年年终绩效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励工资,不得参与评先评优,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与年度工作考核及定等。

  三是实行“随机查岗”制。由政工科、纪检监察室负责,不定期对各庭室人员在位情况进行随机查岗。全面掌握全院干警出勤的真实情况,防止出现上班期间中途随意离岗的情形出现。一个月内连续迟到4次、抽查不在岗位或者早退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理。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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